依据我省优异非公有制企业和优异非公有制企业家评选赞誉作业组织,经逐级引荐和评选,吉林省优异非公有制企业和优异民营企业家评选赞誉作业领导小组审阅,拟赞誉吉林省优异民营企业30户、优异民营企业家58名。为充沛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承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赞誉目标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
对拟赞誉目标有贰言者,请于公示期内向吉林省优异民营企业和优异民营企业家评选赞誉作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方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抵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实在,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资料应署实名,并供给联系方式。